⑴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⑵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的纠纷; ⑶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保证期; ⑷商品标明“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⑸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⑹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⑺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⑻有关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⑼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