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消法》赋予职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热烈祝贺漳州市第四届消费者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漳州市第四届消费者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1日在漳州市工商局办公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由市消委会秘书长陈泽友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消委会秘书长及有关单位推举的漳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第四届委员共66人。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换届选举。经各有关单位推举和第四届委员会讨论通过,产生漳州市第四届消费者委员会成员,其中常务委员16人,委员51人。会议通过《第三届漳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漳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修正案。省消委会副秘书长王月琴、市人大副主任何红孙、市工商局局长沈锦才、新任会长曾继东在会上讲话。
漳州市第四届消费者委员会聘请何红孙、谭培根、
简博士为名誉会长;沈锦才、黄金生为顾问;曾继东担任会长,辛锡龙、李惜真、刘兴华为副会长;陈泽 友为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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